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出工信厅信管函〔2026〕404 号,成文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。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于 9 月 2 日在其政务公开栏目转载该页,来源标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。收件对象包括各地通信管理局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。
组织工作依据是先前面世的工信厅信管函〔2026〕35 号。本轮按地方报名、核验材料、组织专家评议的顺序筛选。入选范围覆盖 17 个省级行政区,通知以北京作为列举起点。附件列出的区域为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。
通知要求相关地方和单位把节点工程往前推进,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,并尽早投入使用。工作进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汇总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