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高人民法院 9 月 7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拿出一份专门指导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怎么审的意见。中新网转载的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称,这是最高审判机关第一次就此类案件给出司法裁判规则文本。结构上拆成五块,条文一共 24 条;议题落到换脸合成、算法差别定价、假借名人推销、自动驾驶事故,以及知识产权保护。
归责原则之外,意见把人格权、隐私和个人信息、消费者一侧分开写。未获本人许可就生成可被认出的虚拟形象或合成嗓音,可落入姓名、肖像、声音一类权益;若再用来发表不实言论,还可能构成名誉侵权。对已故者做所谓「复活」,近亲属可按民法典第 994 条主张责任。以刺探隐私为目的,用模型去拼接公开账号、电话等线索以取出私密信息,或侵扰生活安宁,按隐私侵权处理。同一商品或服务上,若用算法在价格等条件上做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并造成损害,可认定侵权;假借名人身份推销且构成欺诈时,消费者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可获支持。
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场景里,若缺陷与驾驶人过错叠加造成同一损害,受害人可同时向驾驶人以及生产者、销售者主张。生产者、销售者若对自动化等级、智能程度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,也可能担责。三条原则分别落在以人为本,并写明支持创新发展;安全一侧则要求把防线筑牢。



